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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新品种权就拥有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来源:种子网           2006年04月24日   阅读:

 本网讯: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成员国的前列,截至2006年3月底,申请总量已达3207件,授权总量达747件。其中,国外申请已达114件,表明我国的品种权保护工作正在得到国际认可。   据了解,我国1999年正式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由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授予新品种权。七年来,已有62种主要农作物、78种林业植物被列入了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为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公平竞争的平台。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平介绍说,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七年间,农业部在全国近20个省、市举办了新品种保护基本知识和行政执法培训班30余次,使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育种企事业单位认识到,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拥有了品种权,也就拥有了市场竞争的制高点。现在,农作物科研育种和开发的投入已由国家的长期大包大揽向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投入为主转变,据对500多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调查,在新品种研发经费投入中,政府投入约占40%,其它渠道投入达60%。而且,品种权申请数量连年迅速增加,农业部门的申请量从1999年的115件上升到2005年的950件,年申请量翻了三番多;企业和个人的申请量已达1205件,占了总量的41%。     刘平告诉记者,品种权的实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据对500个授权品种和申请品种的统计,累计推广面积达6.4亿亩,增产粮食563.2亿公斤,新增社会效益223.7亿元,仅2005年一年水稻、小麦、玉米的15个授权品种播种面积1.5亿亩,增产粮食80多亿公斤,为农民增收和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为了加强行政执法,全国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积极开展了品种权执法工作,共查处侵犯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案件800多起。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种权案件460件,结案433件,通过调解和审判,有效地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