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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调查监测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0月14日   阅读:

  为全面贯彻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关于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生产的要求,济南市自2004年起,开展了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调查与监测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槐荫、市中、天桥、平阴四个区(县)和部分完成历城、长清共33个乡镇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监测分析工作,商河、济阳和历城、长清的其余35个乡镇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调查与监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济南市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走访与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统计资料和原有监测资料确定基本监测单元,按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对农业生产的大气环境、灌溉用水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及周围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调查与监测。调查内容包括:自然环境与资源情况、社会经济概况、农业污染物(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地膜等)使用情况及对农业环境的影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在完成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对灌溉用水、淡水养殖用水、畜禽养殖用水、区域环境空气、产地土壤等环境进行初步分析,确定了优化布点监测方案,监测指标50余项。   监测结果表明,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平阴县农村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氟化物、铅五项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DB37/274.1-2000)的要求。槐荫区农村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铅四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总悬浮颗粒物超标0.7倍。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农村土壤灌溉用水中,pH、总铅、总镉、总砷、总汞、六价铬、氟化物、氯化物、氰化物、石油类十项指标全部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土壤中总铅、总铬、总镉、总汞、总砷、六六六、滴滴涕七项指标全部达标。由分析结果可见,济南市农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空气基本未遭受污染,环境空气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内的土壤未受到人为污染,无农药残留,符合标准要求;地表水、地下水无污染,灌溉水域或上游水没有对耕地构成污染威胁的污染源,产地内生产用水质量达标。   济南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调查与监测工作的开展,对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提供了可靠依据,对促进济南市农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