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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政策加快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0月20日   阅读:

来源: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         1.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2.选择优先发展领域,重点突破,快速推进。要选择若干优先发展领域,重点突破,快速推进,带动整个北京市农业科技水平的全面提高。   3.运用高新技术不断向传统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渗透。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   第一层次:突出北京特色,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选择先进、成熟、应用面积广、效益高的高新技术渗透、融合、嫁接和改造传统农业,其内容主要是通过建设高产优质高效绿色农业体系、畜禽良种繁育和生产体系、高产高效配套技术示范基地、蓝色农业基地等,促进北京农业支柱产业形成,从而提高北京农业整体科技水平。   第二层次:采用相应的高新技术成果后,从传统产业中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部分,可转化为产品、商品,并形成新的农业科技产业。其中包括种苗类、饲料类、植物营养剂类、药物类、化学调节剂类和农产品加工类等。   第三层次:引进、开发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4.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如税收减免政策,财政支持政策,通过金融扶持政策,制定农业科技及高新技术产业化保险政策。   5.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农业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的政策。   6.扶持一批以“高、新、外”为特征的农业科技的龙头企业,支持民营农业科技(知识)型企业发展。扶持技术高、档次高、规模大的农业科技企业,围绕主导产业或拳头产品,集信息、生产、加工、贮运、销售于一体,使之成为该产业或产品的主导。采用的技术新,不管是新上项目,还是老企业改造,都要注意发展高技术、高层次的企业。外向型,主要是重点扶持面向国际市场有出口创汇能力的龙头企业。   7.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使北京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成为展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窗口;成为农业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农业商品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交流中心,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技及管理人才的培训中心,农业技术和农业技术产品的辐射源,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使北京农业科技园区在小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包括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市场创新在内的社会创新体系建设,为北京农业技术进步和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提供“科技载体”、“加工载体”和“流通载体”。   8.加快北京农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体系和运行机制的建设。   9.完善和健全农业科技市场,切实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10.加强北京农业高新技术的国际合作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