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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业发展到底受了什么牵绊?
来源:经济参考网   2011年03月30日   阅读:

科研人员不仅要懂研究,还要懂市场,精力无法集中,严重阻碍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现行的品种审定制度存在潜规则,通过审定的往往并非最好的品种,一个品种要想通过审定至少需要10万-20万元公关费用。
科研单位拿着国家的钱,搞出成果后参与商业化竞争,一方面弱化了自身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由于科研单位与企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机制,抑制了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专家建议探索“双轨制”的科研育种经费投入新机制,即把国家育种科研经费分成两块投入:一部分投给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另一部分投给企业用于商业育种。
研发能力是种子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记者在对我国种子产业研发体制调查发现,我国种业研发投入方式、品种审定及评价机制存在很多“梗阻”,育种科研体制改革并未实现真正的产学研结合。专家认为,中国种业要做大做强,应探索国家与市场共同投入“双轨制”研发方式,通过真正的市场竞争推动市场重新洗牌,从整体上提升国内种业核心竞争力。
“双重利益”怪圈阻碍种子研发
河南省农业大学下属有河南农大种业有限公司,甘肃省农院下属有甘肃省农科院科技开发公司,吉林省农科院有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国内大学教授办公司、做董事,科研院所搞商业、做运营成为普遍现象,科研人员不仅要懂研究,还要懂市场,出现了一大批“万能专家”。
记者在吉林省一些农业科研单位采访时发现,一线科研人员所占比例普遍很小,科研人员精力无法集中,高技术人才十分匮乏,严重阻碍了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据调查,吉林省地属农业科研单位36家,从业人数5009人,其中科技人员仅占54%。吉林省农业科学院水稻所副所长张三元介绍说,长期以来由于经费不足要进行生产经营,有近一半的科技人员从事后勤、管理及开发工作,一线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只有四分之一左右,而这些科技人员又要拿出一大半的精力搞创收,根本就很难踏下心来做研究。
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办企业、做商人是不正常的产业现象。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种业研发投入方式、品种审定及评价机制,客观上造就了科研队伍与企业并存的“双重利益集团”,大学院士办公司表面上是产学研结合了,但因其成果不能流动,实际上反而强化了产学研的分离。
投入方式上,甘肃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常宏介绍说,我们目前育种科研经费主要投向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大家都在搞但水平都不高,互相重复很难拿出真正有分量的成果。据了解,我国现有400多家公共科研单位从事种子研发,但由于缺乏统一布局,育种任务分工不明确,低水平重复、选育品种雷同现象严重。根据现行农业基建投资体制,项目建设主体只能是农业事业单位,企业不能承担,导致部分项目难以发挥应有效益。例如种子工程中良繁基地建设由于没有企业参与,项目建设能力大多没有达到预期要求;改良分中心项目主要是提高育种能力,按规定企业同样不能承担。
品种审定上,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说,现行制度存在很大的“灵活性”,由于一些潜规则的存在,我们通过审定的往往并非最好的品种,一个品种要想通过审定至少需要10万-20万元公关费用。“我国每年审定通过的相当数量的国审、省审新品种,其遗传背景相似,同质化品种多,个性化品种少,主要就在于其背后巨大的利益推动。”他说:“在审定通过的新品种中,只有10%能用于生产,而这10%当中又只有10%有竞争力。”他认为,由于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中考核评估标准有问题,过度强调以发表SCI论文等,研发出的新品种中被淘汰的可能是好品种,而通过审定的却不一定能真正在实践中取得好成绩。
吉林吉农高新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万中说,他虽然主要负责公司经营方面业务,但他的编制还在吉林省农科院,实际上还是农科院职工。他说:“目前国内搞科研的正规军都集中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但在做企业方面还不成气候,因为搞研究的人不懂市场,大家普遍关心的是课题费、论文、评奖、进职称等,国内也有人在提倡科研单位与企业结合,但目前看成功的并不多。”
美国先锋公司中国区总裁刘石认为,目前国内科研单位培育出的品种,通常有两条出路:一是转让给企业,另一个是自己卖。他们卖给企业的很多都是二流品种,一流品种留着自己卖,往往导致真正具有市场营销能力的企业拿不到好品种,而业余的人把持着最好的技术资源,有一些好品种也推广不出去。
“企业队”与“国家队”的不公平竞争
业内人士认为,科研单位拿着国家的钱,搞出成果后参与商业化竞争,一方面弱化了其自身创新能力,同时也抑制了企业投入研发积极性,科研单位与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的竞争机制,企业只能从科研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购买品种,导致整个产业的发展难以做大做强。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和说,我国种子企业改革到现在还没有进行彻底,全国县一级、市一级种子公司约一半仍是事业单位,县市级以上种子公司,目前有财政供给的,有差额供给的,有自收自支的,实际上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导致各类型企业在市场上没有同一个起跑线,没有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市场混乱价格大起大落。他说:“我们每年用于种业研发的费用大致在1000万元左右,与国家给科研单位投入的巨额经费相比,人家相当于零成本和我们竞争。”
吴晓玲说,按理说品种应该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但目前国内种子企业真正搞科研的很少,一方面是没有投入,另一方面是大环境也不允许,企业本身没有这个积极性,所以就不具有核心竞争力,长远看也就不可能发展壮大,这实际上是当前国内种业发展最核心的问题。据了解,我国90%以上企业没有研发能力,即使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也投入不足,跨国公司一般科研投入占销售额的10%左右,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只有2%-3%。
张世煌分析认为,我们目前的体制,还没有明确区分公益性与竞争性研发的合理分工与互补关系,提倡商业育种并不是鼓励大学教授办公司。从产业角度看,科研人员搞商业运作很难取得成功,因为他们并非根据市场经济原则,而是挪用公共资金做竞争性研发,经营效率较差,产业地位不高,只是一个利益群体,而不会有市场地位。他认为,目前科研单位与企业并存的双重利益格局,不仅抑制了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和积极性,长远看也不可能支撑产业发展。以玉米育种为例,至今没有一家科研单位办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成为种子产业的支柱企业,绝大多数只是解决了科研人员部分工资和奖金来源,稳定了科研秩序。
对于国内种业市场,刘石分析说,在国外,基础科研都是国家来做,应用科研由公司去完成,中国市场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既鼓励所谓的公司做,但同时国家也在做,他认为这种政策是不成功的。他说,这种政策首先导致国家资产合理变成了个人财富,科研单位搞出品种后卖掉,钱是自己的,课题组主要负责人提成,其余的就变成了小金库,同时在市场上形成了不公平竞争,最终使整个产业难以做大做强。
改革三项机制理顺研发体系
专家认为,科研人员做市场,一方面分散了其科研精力,制约了其创新能力,同时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产业发展壮大。应尽快改革种业研发投入方式、品种审定及评价机制,约束、控制、引导科研人员专心搞研究。
投入方面,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承担机制。农业部有关专家认为,企业是种业发展的主体,提高种业发展能力的项目应以企业承担为主,如改良分中心项目应由大型企业承担,以提高企业的育种创新能力;良繁基地项目可由种子管理部门监督实施,与种子企业签订协议,交由企业长期使用;二是从待遇层面解决科研人员后顾之忧。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国家玉米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张世煌说,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切断了科研单位的经济命脉,甚至连工资都不发,于是基层科研单位只好卖品种和卖种子维持生存。这样一来,凡是只花钱不挣钱的项目统统没有存在的理由,导致研究所内栽培、植保、土壤学研究被排挤,图书馆几乎倒闭,服务农民被卖种子所取代。
品种审定机制上,张世煌建议,首先应从操作层面确保品种审定的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打破“潜规则”。据了解,我们的品种测试选择不同的点,一般要经过两年,看看产量、品质,通常小组里第一名、第二名,专家们一商量就可以通过了,测定数据的主观性很大,而国外如先锋公司选种时采用暗箱选择,测试过程中全部机械自动化,电脑数据自动生成选择结果,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做法,让真正好的品种能够脱颖而出;其次,品种审定方式上,全部采用“审定制”并不科学,建议保留“注册制”,大企业可以自己审定品种,审定后自己去注册,出了问题企业自己负责,企业出于自身发展考虑自然会打破现存“潜规则”,同时也能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否则现在一出问题就是国家买单,并非长久之计。
评价机制方面,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处长吴晓玲说,评价体系的问题并非育种研发一个领域的问题,目前我国所有的科研投入都集中在短、平、快,着急出成果,基础性研究没人愿意搞。吉林省农科院院长岳德荣建议说,要扭转这种导向,必须从机制层面变革对科研人员的评价“指挥棒”,不能简单地以育成某个品种论英雄。他介绍说,每一项科研成果的出现,背后普遍存在一个研发链条,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应以其实际贡献率为准,这样才能真正调动大家从事基础研究的积极性。
探索投入“双轨制”规范市场竞争
专家认为,要规范国内种业市场,必须理清种业公益性与商业性之间的关系,建议把国家育种科研经费分成两块投入:一部分投给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公益性、基础性研究,另一部分投给企业用于商业育种,探索“双轨制”的科研育种经费投入新机制。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大和说,农民对于品种的需求,企业最清楚,企业的销售人员和农民联系最紧密,中国东西南北差异性很大,哪个区域需要什么样的品种,他们心里清楚却没有能力培育那么多品种,他认为,国内的种子企业要做大做强,关键是需要很多品种的支撑,而现在依靠企业自己根本做不到。“国家的投入应该分成两块,一部分给国字号的科研队伍,但一定要把前端的研究和后段的实验推广、包括品种、实验、表现性及产量等后期工作留给企业。”他说:“相应的投入也应该配套一部分给企业,加快企业品种选育的多样化进程,也加快企业获得支撑的一个平台。”
美国先锋公司中国区总裁刘石认为,中国种业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价格机制,行业没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是限制产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他分析说,中国种子最早是计划经济,都是国家控制的,放开以后基本沿用了过去的思路,直接生产成本加上有限的毛利就开始卖,种业的发展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概念。“过去十年国内种业整体是不赚钱的,行业分散没有合理利润空间,根本发展不起来。”他说:“种子这个行业风险性很高,市场上一旦有风吹草动,你生产的可能就是报废的产品。”他认为,国内种子企业本身经营风险就大,还要面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根本就无法做大做强。
张世煌认为,国家首先必须理清一些概念,搞清楚竞争性和非竞争性的关系,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区分。他分析说,国家财政资金提供的科研经费,应该用于公益性研究,但目前吃国家“公益饭”的人太多,这些年搞分流但真正分流出去的并不多,从方向看我们应该有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到企业去做商业研究,但目前国内企业对人才还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同时科研人员对于“下海”还缺乏足够信心。他认为,国家的平台和企业不应该是竞争的关系,建议今后的改革不要再允许科研单位办企业,但科研人员可以分流出去办企业,科研单位也可以选择大企业进行对接,国家的钱可以通过企业与科研单位的结合去搞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