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部分道路车辆夜间禁行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0月31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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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针对我省今年9月以来重大交通事故有所增加的情况,记者10月30日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省安委会近日就今年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工作做出明确要求:山区三级及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企业及业主禁止夜间通行。
相关通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重点做好对出站客运车辆载客、车辆制动、轮胎及设备如安全门、灭火器等安全技术状态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合格的客运车辆决不允许上路行驶,加强“三品”的检查工作,防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对山区三级及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应及时公告和设置醒目路牌,告知有关企业及业主禁止夜间通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车辆档案及驾驶证档案交接后,公安部门要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纳入监管范围,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查审验。加强低速货运车和拖拉机安全管理。农业(农机)部门切实把好上路行驶拖拉机登记、检验工作,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加大对车辆超速和客车超员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夜间巡查力度。
公安、交通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冬季雨雪雾天道路的安全监管工作。交通部门要在险要路段准备足够的防滑物料,特别要做好险要路段上积雪、暗冰的排险除患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交通管理工作。对列入今年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要抓紧工作进度务必在年底完成。对列入省级治理的8处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省交通厅、公安厅应在年底前全面落实整治工程措施和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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