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乡镇改革 珠三角将取消城乡户籍差别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01日 阅读:
华南新闻
10.31下午,记者从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将借鉴湖北经验,加快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农业人口比例较低的珠三角地区,明年或者后年将首先消除城乡户籍差别。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全省基本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
据介绍,今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广东克服了重重困难,抗击了历史上罕见的旱灾和洪灾,保持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今年1-9月,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1406.33亿元,增加值810.56亿元,同比增长2.6%和2.5%﹔由于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了农民非农收入的比例,全省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1-9月人均现金收入4000元,同比增长12.9%﹔农村“一保五难”问题进展顺利。但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扩大,农村治安形势严峻,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制约着广东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广东省委副书记欧广源说,“十一五”期间,广东的农业农村工作将着重从十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一是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二是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扩大公共财政的覆盖面,建立城乡统筹的财政体制﹔三是金融体制改革,改变农民贷款难的局面,充分发挥金融企业的杠杆作用﹔四是保险体制改革,建立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保险体制﹔五是集体土地管理体制改革,根本出路是集体土地的资本化和市场化﹔六是产权体制改革﹔七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特别是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要着重解决﹔八是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改革,建立起包括产前、产中、产后一系列的服务体系﹔九是户籍管理体系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要逐步推开﹔十是社会就业管理体系的改革。
广东明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是:通过精简机构设置、交叉党政领导班子、固定编制和将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等措施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强一级抓一级的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通过扶持农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加快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建设﹔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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