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告称,2012年中央财政将补助地方315元,用于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目前,这315亿元已预先拨付到各省份。
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于1994年,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地方政府包干使用。
在执行中,出现了越是粮食主产省,粮食风险基金配套的压力越大的问题。为了保护粮食主产区的积极性,中国政府决定,自2009年起,分三年逐步取消粮食主产省份配套的做法。
到2011年,中国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达382亿元。其中,中央补助款315亿元,粮食主产省份不再配套资金,而粮食主销省份则按要求,出资67亿元,与中央财政配套。
财政部公告显示,2011年,中央新增了80亿粮食风险基金。其中,中央财政新增补助44亿元,粮食主销区省份负担其余的36亿元,而河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湖北、湖南等粮食主产省份的配套资金全部取消。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财新记者表示,取消主产省区的配套要求,主要是为了提高主产区的粮食生产积极性。毕竟,粮食主产区为保粮食已有牺牲,理应减少粮食风险基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