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天水晚报
三、四轮农用车今后归交警管 驾驶员可申请换发C3、C4驾证
【记者蔚军平通讯员刘小明】随着我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档案管理移交工作的开始,意味着全市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的管理权将归交警部门。
为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全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我市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管理权,由农机管理部门移交至交警部门;与此同时,原先在交警部门注册入户的拖拉机管理工作,将移交至农机监理部门。此次移交的范围是我市所有在农机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低速三轮,四轮汽车及其驾驶人档案,移交工作以县(区)为单位,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
原先由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只签有G、J准驾车型代号的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凭驾驶人技术档案和驾驶证,经驾驶人自愿申请,直接换发C3“低速载货汽车)或C4(三轮汽车)驾驶证;对只签注有H,L准驾车型代号的驾驶证,直接换发C4驾驶证。农机监理部门签注准驾G或H车型,而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这次移交中不能具体确定的,或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的其他准驾车型代号的驾驶证中,还签注有G、H、J、L准驾车型代号的驾驶证,驾驶人需继续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农机监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驾驶证,可到交警部门换发C3或C4驾驶证,原驾驶证技术档案不再交接。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约2万辆,驾驶人约3000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