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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定位“商业性”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12年05月09日   阅读:

“农业保险我在电视上见过,但我们这边不知道该怎么参与,很希望能参保。”山东省滕州市一位农民向《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表达了对农业保险这一“陌生而又熟悉”保障方式的向往和期待。而这一期望极有可能在年内能够实现。
5月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发布关于《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保监会起草的《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在6月4日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农业保险条例有望加快推出进程。
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组成部分,农业保险实际酝酿已久。
有补贴的商业保险
《征求意见稿》中位列之首的是一直饱受争议的农业保险的定位问题。《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农业保险并未使用常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一词,而是将其明确定位为“有国家补贴的商业保险”,有分析指出这是由于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并不具有国家兜底和强制性的特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曾介绍,“现在我国的农业保险仍处于政策性保险试点阶段,即国家有保费补贴。而从农业保险发展历程来看,商业性农业保险确实困难重重,而政策性保险则是国外普遍应用的。”
卓创资讯高级分析师孙光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国家是本着区域化发展的思路来推进农业保险,比如新的险种,在东部和西部的补贴就不同,某些品种高,而某些品种低。《征求意见稿》中显示出一些积极的政策信号,如地区增加至全国范围内,险种规定更加明确,保险方面的投入力度加强等。”
同时她还指出,“政策的中心思路还是增强补贴,而农业险种也有放宽的信号。目前以山东省的情况为例,有80%是国家补贴,20%是农户自付, 这就意味着农民能够以20%的自付享受全额的保险。”
另外,《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国家对农业保险给予财税政策支持,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了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原则;根据农业保险的潜在风险、业务操作及经营结果等方面的特殊性,规定了农业保险的经营规则。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今年3月22日的全国农业保险工作会议上透露,2007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五年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85%。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超过日本,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成为全球最重要、最活跃的农业保险市场之一。
鼓励多方参与的积极性
虽然自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品种逐年增加、地区逐年扩大、补贴比例逐年提高。但据一位经常去调研种植户的分析师透露,“目前还是没有参加农业保险的种植户相对占比依然较大。”
对此,孙光梅亦分析说,“保险公司赔付困难,而且灾害频率高,某些地区农户虽然有补贴,但真正能够发放的时间和农户的购买兴趣等都亟待提高。”
李国祥也曾分析说,“农业保险现在面临两个不积极,一个是保险公司参与积极性不高,这主要和盈利情况即面对农户操作困难等因素相关;另一个是在很多地方农户的积极性也不高。而目前的供求是处于低水平的平衡状态上。”
据一位农业保险公司人士透露,“像在湖南经营农业保险的公司主要是人保财险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方面保险公司的盈利确实有限。”
孙光梅还表示,“农业保险需要政策的介入,如能将市场和政策结合起来,双管齐下,农户才能真正享受到保险的实惠。”而李国祥也指出,“农业保险方面一定还要有再保险作为辅助。”
此外,《征求意见稿》也对农业保险合同进行了规范。《征求意见稿》要求,农业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和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征求意见稿》还对呼吁已久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国家还将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来自保监会的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