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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信社改制加速 省级农信社处境尴尬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2年07月09日   阅读:

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命题,无疑是农信社的转型与出路。管理基础薄弱、发展极度不均衡,是广东省农信社的顽症,这也是全国农信社问题的缩影。
根据已获批复的珠三角金改方案,广东省将进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下半年广东省农信社改革思路是,在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的同时,推动原有的省联社体制淡出行政管理职能。省联社作为当前农信社的管理部门,未来力量将进一步被消解。
改制加速
今年6月底召开的广东省金融工作会议上传出《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区总体方案》获批的消息。广东省副省长陈云贤表示,广东获批的总体方案,比温州金改覆盖面更广,表述更具体,既有城市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也有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实验,还有城乡统筹发展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
其中,农信社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主体。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下半年广东省将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或完成股权改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成为独立经营、自我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
其改制方向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农商行,积极扶持其上市;对于困难农信社,通过自身创利消化、系统内部合作,社会股东溢价入股以及政府支持等方式,解决发展问题。
据了解,广东省农信社改革方案目前已经制定完成。副省长陈云贤表示,各地要抓紧落实,争取年内新增7家农商行挂牌。
2005年广东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前,省内农信社的存贷款余额居全国各省市农信社之首。但由于历史原因,当时不少农信社的贷款不良率在35%以上。2005年中央批复广东推行农信社改革试点,全省展开了清退个人股金、增资扩股、明晰产权等系列工作。期间央行发行专项票据,用于置换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和亏损挂账,省政府划拨出财政专项资金,帮农信社消化历史包袱。此后,共有11家农信社得到银监会批复转制成农商行。
省联社处境尴尬
对于农信社而言,成功转制成农商行,其意义不仅在于完善了管理制度,更在于主管单位从广东省联社转移至银监会,农信社得以在金融市场独立发展。
广东省联社是2005年由广东省内99家以农信社为主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组成,经银监会批准,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地方性金融机构。省联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主要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
“在省联社体制下,农村信用社很难做大。”广东金融学院代院长陆磊对记者表示。他认为,省联社本是由农信社出资建立的机构,现在却反过来成了农信社的管理部门。由于股东权力的缺位,省联社很容易为内部人控制,成为农信社发展的阻碍。
2003年,国务院发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后,全国各省政府依此组建省联社,对农信社进行管理。根据规定,省联社参加资金市场,为农信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信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
位于珠三角的一家农商行人士对记者表示,省级联社对农信社资金的管理力度很大,使得农信社资金来源只能依赖于省联社,制约了农信社市场业务的发展。
然而,目前能满足银监会条件、成功转制成农商行的农信社毕竟是少数,大量的“后进”农信社仍然留在原有系统内。更为致命的是,随着农村的存款客户流向大型金融机构的农村网点,农信社发展空间已日益狭小。
陆磊在其撰写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在省联社体制下,农信社只有两条出路:要么践行“条件成熟的地区发展成为农商行或合作银行”,要么农信社翅膀硬了放单飞,则省联社再无实际控制力和相应的管理费来源。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下一步广东省农信社改革思路,将在鼓励农信社改制的同时,推动省联社改革,淡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服务职能。
而随着广东对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竭力推动,更多农信社从省联社体系走出来,转向独立经营、自我发展。据记者了解,截至2011年底,广东已有19家农信社提前完成银监下达的股权改造规划,化解了历史包袱,进一步接近了农商行的各项准入指标。
均衡发展的挑战
在全国农信社改革的“成功经验”上,江苏省无疑是典范。作为最早试点农信社改革的地区之一,江苏已经有张家港、吴江、常熟、江阴4家农商行排队等待上市,而广东目前尚无一家。
“江苏的经验,在广东省内不可复制。”陆磊表示,江苏农商行成长壮大是追随着江苏经济的腾飞而形成的,粤苏两地经济发展路径不同,因此前者的成功经验不具备复制性。
广东的复杂性在于,珠三角地区和非珠三角地区的发展不均衡。金融资源丰富的珠三角地区,需要探索人民币国际化、完善跨国金融服务;在粤西北不发达地区,农村、小商户需要有针对性的三农贷款。陆磊认为,如何调配金融资源,需要在省级层面上通盘考虑,对各个层次的金融要素都有设计。
“2003年以来,一个绝对正确的说法是,农信社改革不能一刀切,但是由此形成的错误推论是,条件成熟的地区搞商业银行,不成熟地区搞信用社。”陆磊指出,相反,广东应该在欠发达地区优先推动农信社的股份制改造,因为只有在不发达地区,农商行才能和相对强势的大型银行竞争,才有发展优势,从而防止农村金融资源流向大型金融机构。
至于如何引导资金从城市返回农村,陆磊建议,可尝试由不发达地区金融机构在珠三角地区发债、发行理财产品,同时鼓励民营担保、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民营机制的多层次金融主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