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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如何提速现代农业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   2012年11月26日   阅读:

本报记者 李永生 宁启文 何定明 李海涛 买天

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我国农村改革开放的秀丽画卷上,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进程中,无疑是最值得浓墨重彩的华章之一。

农业产业化经营,同家庭承包经营一样,是我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农业发展思想的突破提升。

农业产业化工作,是中央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中带全局性、方向性的一件大事,为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就业提供了强大支撑。

农业产业化推进,需要我们站在新起点,从回顾历程中吸取营养,在总结成就时明确方向,谱写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探索实践创新提升——

分散经营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衔接的矛盾,催生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成长壮大,龙头企业发展迅猛,组织形式不断丰富,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带动能力迅速增强

福建省上杭县河西村63岁的养鸡户陈特贤,在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福建森宝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带动下,今年前9个月规模养鸡的利润就超过11万元。“过去,农民一家一户打的一点粮,喂的几只鸡得自己拿到集上卖,还怕卖难。现在好了,企业给技术指导,还高价管收,让咱农民心里托了底。”昔日的自产自销和如今的产业化经营一对比,陈特贤感慨万千。森宝食品集团董事长高级助理吴永长说:“通过‘公司+基地+协会+农户’,采取‘五统一’模式,建立一个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应有利益,是公司的一个根本出发点,也是公司制胜的公开法宝。”

1978年,我国农村改革拉开大幕,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迅速解放了农业生产力,短短几年便缓解了农产品长期供给短缺的局面。然而,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单家独户的分散经营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农业生产多了砍、少了赶,一哄而上、一哄而下,大贵大贱、大起大落的情况,多次反复出现;农民生产规模小,农产品批量小,质量差,履约率低,很难进入大市场、大流通……

为了把农业生产环节与加工、销售等环节更好地统一起来,解决农业分户经营与市场衔接的矛盾,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东部地区和大城市郊区采取了“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初步突破了所有制、行政区域、行业隶属和城乡分割体制对农业发展的限制,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始起步,进入了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12月,以《人民日报》发表“论农业产业化”的社论为标志,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始步入加快发展阶段。之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并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试点。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成立了由农业部牵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组成的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建立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这一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覆盖面不断扩大,经营模式更加多样,联结关系逐渐紧密。

进入新世纪以来,以2000年11月召开的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为开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进入了创新提高阶段。中央加大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力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完善扶持政策,积极推动组织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这一阶段,龙头企业发展迅猛,组织形式不断丰富,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

我们欣喜地看到,在“公司+农户”的基础上,逐步衍生出“公司+中介服务组织+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专业市场+经纪人+农户”等多种组织形式。龙头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方式由订单合同关系,逐步发展到信息、技术等多环节服务的合作关系,有的还形成了以资金等多要素产权联结的股份合作关系。

青岛九联集团是一个集肉鸡生产、加工、贸易于一体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近年来公司逐步从“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联社+农场”转变,形成了独特的“九联模式”。

他们采取集团出资2000万元成立肉鸡生产联合社,向本村村民及公司内部员工定向募股2300万元,同时吸纳基地所在的30个村农民入股,组建了30个肉鸡养殖合作社。通过入股合作,农户不仅获得养殖的收入,还可以按股份分红,分享产后环节的增值收益。

从探索实践到创新提升,回顾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历程,组织数量大幅增加,龙头企业队伍和经济实力迅速壮大,成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主体;产业链延伸步伐加快,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加速推进科技进步,逐步完善了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农业产业化涉及的领域和行业不断扩宽,服务功能不断增强,明显提高了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产业化经营理念得到普遍认同和广泛运用,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完善,有力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为了适应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发展的新形势,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速推进。去年农业部认定了76个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湖北、安徽、河北、江苏等地认定了一批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上形成生产、加工与销售的有机结合,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说明从中央到地方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入,表明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进入了又一个新阶段。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正加速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由松散型利益关系向紧密型联结转变,由注重单一环节向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多环节转变,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业部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各类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达到28.4万个,形成了以1253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近万家省级龙头企业为骨干、10万多家中小龙头企业为基础的龙头企业队伍;涌现出一大批资产实力强、市场潜力大、技术设备先进、经营效益好、带动农户和生产基地面宽的企业集团,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达到12508家。

政策创制鼎力支持——

从亿万农民自发探索到中央政策顶层设计,从单项突破到系列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体制机制创新步伐加快

地处湖北省监利县新沟镇的福娃集团,是我国2000年认定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之一。1993年创建之初,仅仅是一个做蛋糕的小作坊,如今已发展成为年产值68亿元、利润过亿元、员工2600多人的现代化食品加工企业。福娃集团的发展壮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董事长谢松柏坦言:福娃近20年来每一步成长进步,都离不开国家政策支持和政府有效推动;尤其是近十年来,随着支持推动力度的持续加大,福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指出,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明确要求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强调“扶持农业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

党和政府的重视,体现在法律法规、重要会议和中央文件中,并细化为创制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落实在各地各部门指导服务真抓实干上。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过程中,不仅从认识上深化,从政策上强化,而且还固化到农业基本法中。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的《农业法》,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从“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高度作出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国家引导和支持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企业、科研单位和其他组织,通过与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订立合同或者建立各类企业等形式,形成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发展。”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的机制,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升级,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培育知名品牌”。党的十八大,更是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到了崭新高度。

中央对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目标要求非常清楚。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就明确提出,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作为重要的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体制的完善,是农村改革的“第二次飞跃”,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从2004年开始,连续颁发的9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推进的政策措施越来越具体,发展目标越来越清晰,工作机制越来越协调。

尤为值得人们兴奋的是,在农业部等八部委2006年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2010年印发《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的基础上,2012年3月《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出台。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史上,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份全面系统的农业产业化政策指导性文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这份文件确立了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更加直接、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为加快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各部门各地区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农业产业化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在财税、金融和涉农项目、产业支持等方面出台措施,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支持和保障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提升的格局已经形成。

 在财政方面,中央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也把农业产业化作为支持重点。各省(区、市)都设立了农业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据统计,2011年仅省级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就达到25.7亿元。

在投资方面,积极调整优化投资结构,不断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建成了一批直接为龙头企业服务的原料生产基地,加强了原料生产基地的疫病防控和检测能力,完善了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系统和冷链物流设施,有效提高了龙头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国家投资支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700余项,2011年安排肉奶、果蔬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中央投资50亿元以上。

在税收方面,从2001年起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国家将这一优惠政策扩展到所有农产品加工企业。从2002年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2011年又在植物油、乳制品两个行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对龙头企业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在金融方面,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把龙头企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农业部分别与农业银行、农发行下发了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并建立了会商制度。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加速发展,河南、江西、上海、吉林、江苏、山东、广东、甘肃、四川等省市人民政府已经下发了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更加细化的目标、政策、措施。

 江西省提出从2012年开始,实施农业产业化“强龙、增值、固基、富民”工程,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国内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河南省要求到2015年,形成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00个、50亿元以上的集群50个、100亿元以上的集群20个。

山东省决定用5年时间,在十大优势主导产业中培育100家在国内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国家级龙头企业,扶持1000家骨干型省级龙头企业,发展1万家以“一村一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成“百龙领千强、千强带万家、万家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大链条。广东省提出力争到2015年,全省龙头企业总数达到3000家以上,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发展潜力大、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集团,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

上海市确立了以建设都市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构建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发展思路。吉林省明确今后几年要重点构建“四大特色农业区域”,大力发展中部以粮食、畜禽生产加工为重点的主导产业带;东部以参茸、菌蛙药生产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区;西部以杂粮杂豆、乳品、油料、辣椒等生产加工为重点的优势产业群;城市郊区以瓜菜、花卉、休闲农业为重点的生态产业网。

 广西从2002年开始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每年扶持资金由2002年的1000万元增加到目前的5000万元,同时积极推进政府、企业、银行合作。湖北、江苏等多个省份还组建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担保公司,为中小龙头企业提供信贷担保,缓解融资难问题。

转变方式科学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推行节能减排,强化带农惠农,走内涵发展、集群发展、品牌发展、低碳发展、共同发展之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等涉农部门全力推动,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涉农企业、农民群众积极配合,推动农业产业化驶入发展的快车道。今天,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根深叶茂,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排头兵、农民增收致富的领头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先行者、现代农业发展的航标灯。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是当前和今后我国农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龙头企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在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要加强自主创新,走内涵发展之路;加快结构调整,走集群发展之路;提升产品质量,走品牌发展之路;推行节能减排,走低碳发展之路;强化带农惠农,走共同发展之路。”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提出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的路径。

创新是企业发展之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内涵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纷纷把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瞄准新一轮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的方向性、趋势性的关键技术,大力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江苏京海禽业集团董事长顾云飞告诉记者:“为了促使科技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绝不让科研成果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里,把科技成果搬到生产线上才能产生现实生产力,才能转化成看得见、摸得着的企业效益。”顾云飞说,京海禽业集团把“京海黄鸡”这一新培育品种成功申报,并实施了国家发改委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和江苏省科技厅重大成果转化项目,育成的“京海黄鸡”成为建国以来第一个通过国家审定的鸡新品种。

宁夏百瑞源公司从德国引进世界一流加工设备,采用新的萃取工艺,提高了枸杞转化率和功能附加值,使枸杞干果的经济效益增长了7倍。吉林益盛药业集团开发的西洋参二醇皂苷(甘)获得国家中药一类新药发明专利,并纳入国家“863”科研计划。

龙头企业自主创新力度前所未有,一批批自主研发成果纷纷面世,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填补着一项项国家空白。科技创新使企业实现了核心竞争力和效益的全面提升,走上了内生成长的良性轨道。

龙头企业始终站在科技创新与进步的前沿,成为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的重要主体和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共投入科研经费772亿元,年均增长18.7%。目前,90%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建立了研发中心,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企业达62.4%;省级龙头企业拥有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人员38.5万人,占全国农业科技人才资源总量的36.8%。

良好的发展环境,创新的发展方式,使得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正在由单个产品、单个企业的竞争,转向整个产业和企业集群的竞争。企业集群集聚发展,实现了企业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实现由单个龙头企业带动向龙头企业集群带动转变。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辉山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培育和引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228家,其中有中粮、南京雨润、禾丰牧业等19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和市级龙头企业30家,带动形成乳品、粮油、畜禽、果蔬(饮料)和生物制药等六大特色主导产业。去年农产品加工业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创造就业岗位5万多个,带动周边地区230多万农户,使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万元。

实践证明,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发展,引导了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提升了农业发展的内在质量,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同时,使龙头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加快了转型升级,增强了竞争能力。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非常注重强化市场开拓和品牌培育,靠质量创品牌,向品牌要效益。

为从源头保证奶源质量,首农集团三元食品公司从“牛嘴”开始抓起。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奶牛实行分群饲养,科学调配每日“食谱”,保证奶牛健康、高产。三元食品检验室主任白素琴说:“进入加工环节,原料奶都要经过至少28项指标检验。同时,三元还建立了严格的生产人员品尝制度,只有自己喝得好,才能给消费者喝!”

 福建华祥苑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能在短短十几年间,将公司打造成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其奥秘就在通过传播中华茶文化,构建起企业发展的品牌形象。安徽倮倮米业公司的“倮倮大米质量追溯管理系统”,可以查到自2008年以来从种子处理、育秧处理、田间管理、原粮加工到成品粮入库等各环节的详尽信息。

统计显示,2011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投入381.5亿元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获得“三品”认证的种植面积达到7亿多亩,70%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获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截至2010年底,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达到2.17万家,获得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数量9708家。

不少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非常重视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和低碳发展理念,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集约利用,加强了节能减排管理,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和资源的永续利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跑者。

 陕西省澄城市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为牵引,打造完整产业链,经过7年建设,形成了以海生果业集团为代表的“苹果-果汁-果渣-饲料-养殖”产业链,以浩海菌业公司为骨干的“植物秸秆-食用菌-生物专用肥”产业链,以益千利棉业公司为龙头的“棉花-脱绒-棉籽-棉纱”产业链。湖南亮之星米业有限公司除了大米加工主营业务之外,“吃干榨净”大米加工环节所有废弃物:碎米酿酒、油糠榨油、谷壳发电,发电后的谷壳灰则生产活性炭及水玻璃,整体效益比单一大米加工增加一倍。

农业产业化组织植根于农业,发展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与“三农”存在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利益关系。带农惠农富农,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和灵魂。目前,采取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增加就业岗位等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产业化组织数占组织总数的80%以上。龙头企业还积极为农户提供资金、技术、信息、农资、收购、仓储运输和技能培训等系列化服务,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江苏延令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形式,在句容市建立了4000亩出口蔬菜花卉繁种制种基地,带动当地农民年创汇1000多万元。宁夏兴唐米业集团积极引进宁粳43号、T39等优质水稻品种,建设1.5万亩绿色有机水稻基地,带动周边农户种植规模化标准化水稻近10万亩。浙江中味公司在引进黄缨椒种子的基础上,杂交分离培育出新一代高产优质黄椒品种,自建高标准原料基地1.5万亩,并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种植3.5万亩,每亩产量提高15%,效益增加500元。

转变方式,创新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强化良种繁育、原料基地等上游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等下游环节,打造完整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初步形成了产加销、贸工农相互配套、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基地专业化规模化水平大幅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农产品物流体系逐步建立。

统计数据显示,到2011年底,全国28万多个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全国60%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80%左右的畜禽饲养量和水产养殖面积;产品涵盖种植、畜牧、水产等农产品生产各个领域,经营涉及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龙头企业提供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占农产品市场供应量的1/3,占主要城市“菜篮子”产品供给量的2/3以上;农产品流通型龙头企业市场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

带动农民共同发展,让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农业产业化经营将农户融入产业链,农业生产成为“第一车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农民分享到了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产业拓展和市场扩张的收益。去年,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化组织辐射带动农户1.1亿户,户均增收2400多元;带动农户数超过全国农户总数的40%,农户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的收入年均增幅近10%。

 抢抓机遇再创辉煌——

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立足全局、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创新,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立足农业农村发展实际需求,着眼长远,为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的战略部署,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指明了方向,农业产业化尤其是龙头企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新时期新阶段突出强调“四化”同步推进和发展,要用工业化理念、先进技术、物质装备、现代经营组织形式发展农业,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均衡配置。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通过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将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成果应用于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有机连接。“四化同步”要求以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建设,推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动资源要素流向农业农村。

但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还不高,龙头企业实力依然不强,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风险防范能力比较脆弱。尤其是在目前资源约束趋紧、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难度加大、国内外市场竞争加剧的形势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科学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破解现代农业建设的难题,需要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在组织培育、产业发展、科技进步、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十二五”是我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农业产业化和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只有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动企业集团化发展和集群集聚,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集成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拓展市场空间和发展领域,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才能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式发展。

“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龙头企业集群;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我们期待《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的“五个一批”目标早日实现,推动农业产业化跨越发展,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