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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现代农业 供销社应担当重任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013年01月29日   阅读:

1月26日,在京召开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对外透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作出了具体部署,其中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

不久前召开的党的十八大会议,也对新形势下“三农”工作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其中最核心、最突出的就是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强调“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求“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必将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革,对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思路、工作思路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农村流通是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建设现代农业、推动城乡统筹发展,还是扩大内需、启动消费,都迫切需要发展农村流通,加快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供销合作社历史上就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近年来,通过实施“新网工程”建设,系统的网络正在加快恢复和发展。

数据显示,2012年,供销合作社全系统农产品购进额达到5181.9亿元,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交易额占全社会的30%,棉花收购量占全社会的50%;全系统农资销售量占全社会的70%;日用消费品零售额达到7400亿元,其中,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达到10.7%,比五年前翻了一番。

可以说,供销合作社自上世纪90年代在农村市场大面积萎缩之后,现在重新走向恢复、振兴。

但也应看到,供销合作社的网络覆盖面还不高,还比较松散,尤其是在农产品流通方面还存在严重短板,离真正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还有不小差距。当前,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向农村布局,新型经营业态在农村加快普及,农村流通正处于变革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如果供销合作社不在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中取得实质性突破,尽快在农村市场占据优势地位,也将在新一轮农村流通调整升级中丧失机遇、陷入被动。要真正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供销合作社必须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建设步伐。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工农城乡关系、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农村劳动力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农业的规模化种养、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加快推进,迫切需要覆盖全程、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供销合作社有网络优势,有组织基础,有工作条件。但用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的话说,“供销合作社这些年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这项工作在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地区服务工作的深度、广度还很不够,与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还有不小的差距。”

目前,农村各类社会化服务主体蓬勃发展,农民对服务主体的选择日益多元化。谁服务好,农民就选择谁。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供销合作社必须有危机感、紧迫感,通过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

据了解,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五届理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供销合作总社要求全系统强化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在组织空白地区恢复发展新型基层社,使基层供销社成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实体。加强供销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之间的产权联结与经济合作,推动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强化供销合作社对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

今年,供销合作总社将设立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基层组织发展。此外,供销合作总社还将加大基层工作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的权重,设立基层工作“突出贡献奖”,专门奖励基层工作做得好的省级社主任。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促检查,明确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并抓好任务的细化分解,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