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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
来源:中国网   2013年10月01日   阅读:

本报讯(记者刘伟林)近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召开全省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地)、重点县把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工作抓出成效,助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黑龙江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主要培育新型四大农业经营主体:一是专业大户。专业大户经营规模比较大、生产能力比较强、综合效益比较高,在使用农业机械、应用先进技术、引进优良品种、提高农产品[-1.60% 资金 研报]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具备明显比较优势。二是家庭农场。从成员构成、生产能力、管理方式、经营形式看,家庭农场是专业大户的升级版,通过培育、扶持、发展专业大户,积极引导过渡到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上来;对已成形的家庭农场,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合作组织。把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重点,既发展农民合作社,又发展混合合作社,尝试发展股份合作、上市发展的路子。四是农业企业。包括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的企业、与农民采取契约机制合作发展生产的企业和领办创办或加入合作社的企业,发挥其优势,推动与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的协调发展。

黑龙江将积极探索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践途径。一是企业带动,鼓励、支持、扶助一批企业来带动农业经营主体的创新;二是能人领办,鼓励一批能人脱颖而出,带领农民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时注意发挥好农村基层干部带头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作用;三是政策引导,各级党委、政府通过政策支持保护加快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信贷、保险、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给予配合;四要依法管理,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尤其是合作组织的有效管理,确保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