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的这一年多时间里,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呈现出七大新变化,反映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的新思路、新思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近日在2014年全国政策咨询工作会议上如是说。
叶兴庆表示,这七大新变化站在十六大以来农业农村发展的“黄金十年”这一新的起点上。“虽然这十年农业农村发展成就斐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也趋于完善,但经过十年发展变化,很多情况都在变,特别是发展阶段、发展基础和发展理念的变化,这就要求政府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也需要一些新变化以适应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他说。
那么,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政策都有哪些变化呢叶兴庆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梳理。
转变农业投入机制与方式
去年4月3日国务院第三次常务会议,确定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探索涉农资金整合。该试验2013年共整合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发展类和扶贫开发类3大类、77项涉农专项资金303.6亿元,其中中央251.9亿元、省级51.7亿元。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这预示着整合农业专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大幕即将拉开。
构建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粮食安全的新战略,即“以我为主、立足国内、提高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叶兴庆表示,这一粮食安全新战略既体现了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强调粮食基本自给和严守耕地红线,“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也体现了时代性、创新性,首次把安全保障范围调整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首次把适度进口作为粮食安全战略的内容之一,首次明确中央承担首要责任,未划定明确的粮食自给率数量标准等。
建立更加市场化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放心保)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这些改革举措反映了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大方向,即实现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叶兴庆说。
对调整农业补贴政策的呼声作出回应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率提高,按承包面积补贴的精准度越来越低,对租地经营者和种粮农民不公平。在此背景下,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提高补贴精准性、指向性,正在成为未来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方向。
下决心让土地休养生息
我国农业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产能严重透支,农业综合产出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资源环境承受能力。化解这一矛盾,出路在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立农业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对此,国家目前已有调整动向,着手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继续在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重要水源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区综合治理、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等。
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亮出更明确态度
既强调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也强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为小规模农户服务。但与此同时,也标出了政策底线:即农村土地流转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土地经营规模要适度。
提高扶贫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
从注重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区域发展,转向注重民生导向、扶贫到户。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贫困地区要把提高扶贫对象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扶贫工作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抓住重点,提高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今年中央1号文件也提出,改进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考核办法,提高扶贫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