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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农CR301萝卜”种纠纷:扯开了种业的疤
来源:农财宝典种业版   2014年09月22日   阅读:

原标题:【记者观察】“世农CR301萝卜”种纠纷:扯开了种业的疤   

  该案不过是以往无数案例的翻版,它再次扯开了种业的伤疤。长期以来,许多企业都有各自摆平种子纠纷的手段,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和不公开化。透过一次全面的会诊,廓清产销与用户各自责任的边界,才能改善行业生存发展的环境。一切因情感与立场而影响判断的因素都应该摒弃。
  
  4月,广东陆丰种植的“世农CR301萝卜”近5000亩出现抽薹开花,损失近千万元。这批种植大户通过多种途径申诉,包括联合起来到各级农业、种子部门举报种子质量问题和向媒体曝光,案件受到广泛关注。
  
  最近不少种业人就此与农财宝典记者交流,设想自己作为当事一方,推敲这起纠纷中的角色以及应对措施,他们藏话已久,渴望发声。事实上,该案不过是以往无数案例的翻版,它再次扯开了种业的伤疤。透过一次全面的会诊,看到种业的逻辑肌理,一切因情感与立场而影响判断的因素都应该摒弃。
  
  种子是种植生产上的基础物料,种子一旦出现问题,种植者会招致严重经济损失,让肥料、农药、地租和人工等前期投入的成本付诸东流,种子经营者会因此支付巨额赔偿,甚至危及企业继续经营。同时,种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有生命力,不易保存,种子从发芽到收获的过程中会受到温度、水分等外界环境影响大,足以改变种子发育生长轨迹的因素多且难监控难取证,如果发生种植业生产事故,种子商品性是否合格难以鉴定。
  
  在过往众多的种子纠纷案例里面,有因为种子质量不合格导致种植户损失的,由推广者赔偿;也有种子质量合格,但因为其它原因导致种植户损失,推广者要打人情牌,给予种植户适当的补偿。但在种子质量与生产事故的因果关系难以界定的时候,种植者和推广者往往各执一词。情节常常是,作为种植者的农户,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经第三方调解,种子企业会被游说给予农户一定的补偿。
  
  并非所有种企都愿意息事宁人,“被绑架”的感觉并不好受。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主要有纯度、净度、发芽率和水分4大指标,企业可以保证种子的商品性,而不能保证使用者一定可以正确使用种子商品,农户罔顾品种说明是纠纷案的痛点所在。事故一旦发生,众多种植者的损失确实比较可怜,压力之下,钱真是不得不给。
  
  有种子企业负责人提出“非种子质量纠纷”的说法,他认为在目前种业这样的发展阶段,花钱买平安是不得已,关键是钱多少的问题。实际上,就算没有质量问题,种子纠纷的发生几率与动物感冒一样高。种子纠纷的危害性很大,甚至可能会置企业于瘫痪的地步,这也是为何种子生意利润可观,而经营者却不敢盲目做大,销售额与推广面积的平衡点成了种子企业做品种推广时最难以拿捏的地方。
  
  长期以来,许多企业都有各自摆平种子纠纷的手段,系统化、流程化、标准化和不公开化。私了是多年来种企处理纠纷的主流办法,其中依靠当地人(经销商、农业部门等)摆平的成本最小,要领是动作要快和逐个击破,避免群众抱团。这似乎有点腹黑,却道出种业人在种子纠纷面前弱势和外界对种业不理解的无奈。
  
  品种的推广需要专业的种子和作物栽培知识,本案中的单子叶植物的春化作用,是一种自然现象,指作物经历一段时间的持续低温才能由营养生长阶段转入生殖阶段生长。如白萝卜种子生产企业需要利用这个现象来让作物开花结籽以获得种子,而种植者需要利用这个现象来避免作物生殖生长,以获得更高的块茎产量。

  种子低温临界点很难把握的阈值,偏偏植物对此比较敏感。事实上,品种经销商和种植者对这类现象了解不透,或者不断冒险去试探种植的底线,最终发生事故在所难免。因此,有许多企业对品种和栽培方法的推广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他们把这部分的工作放到业务员和经销渠道上,大多数是后者,优秀的企业背后都有一批负责任的代理商。
  
  也有企业推广的做法相当保守。如香港某家企业,手里掌握优秀品种,在品种说明处标识的种植条件极其苛刻,目的就是为了给种植者较大的容错空间。由于重视家族企业声誉和减少纠纷,当这家企业负责人知道自己的品种在不适合的条件下栽培,他会马上叫停这个地方的经销商继续推广,并密切关注该品种当季在当地的表现,以防万一。他说,即使在法律上可以免责,也要这样做,因为这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一种表现。确实有不少品种在特殊地点和气候可以获得不错种植效果和收益,特别是反季节栽培,这犹如走钢丝一般,容错空间极小,若没有经过科学的试种就进行大面积推广,必定出现大面积灾难性后果。
  
  其实,有种子企业在短时间内大力推广某个品种获得不错的经济效益。特别是一些由经理人管理的企业,用推广面积和销售额作为业务考核指标,有可能忽略这品种推广背后的巨大风险,企业当自食其果。
  
  “世农CR301萝卜”纠纷曝光后,广州某企业立即在微信里晒出自己与经销商和种植大户之间的种子质量纠纷协议,即企业免费提供2袋未拆封的种子作为样本,在双方认可情况下在样本上签名标记,作为今后种子质量纠纷检测的标样。虽然这种做法在行业中早就存在,现在看来感觉与往不一样,靠个体诚信维系的粗放型种子经销行业转变为标准化产业,才有行业自省自律自强的基础。种子产品的使用者具备更丰富的专业知识,产销与用户找到各自责任的边界,才能改善行业生存发展的环境。尽管这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却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