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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滨县:“村级互助金”成为助农致富“助推器”
来源:黑龙江农业信息网   2015年03月03日   阅读:

  绥滨县“村级互助金”成为助农致富“助推器”

  “村里的‘互助资金’真是咱农民自己的‘土银行’,原来俺们想要干点啥缺钱时,只能到处借或向银行贷款。自从村里有了互助资金协会,村民可以随时贷款,办理手续还简单,真是为咱农民发展生产带来太大方便了。”说话的是绥滨县连生乡农民王家志。前些年,王家志想饲养大鹅致富缺少启动资金,就从村里的互助资金协会贷款买了1000只鹅雏。经过精心饲养,当年就还上了贷款。他十分感谢村互助资金协会为他脱贫致富所助的“一臂之力”。

  为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绥滨县是试点县之一。互助资金由国家财政投入一定的扶贫资金,与农户的自有资金放在一起,组成“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由农民自己管,自己用,实行有借有还付息的模式,在互助协会内滚动使用,最终达到生产互助的目的。用农民的话说,互助资金协会就是咱农民自己的“土银行”。农民想发展生产缺钱时,可以到协会借钱并付一定的利息,到期归还本息;不用钱的农户年终可获得利息收入。

  自开展这项试点工作以来,绥滨县积极探索新时期扶贫工作新机制、新模式,经过9年的摸索和坚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开展试点工作之初,全县仅连生乡望江村和忠仁镇联合村两个试点村,仅有217户农户入会,资金总量为80万元。经过9年的不懈努力,截至目前,全县已有37个村建立了“互助金”协会,全县入会农户达到7797户,资金总额达到2696.2万元,借款贫困户累计达到12154人次,借款10914.6万元,使用率和回收率都达到了100%,收益实现905.3万元。

  工作中,该县还以深入推广“互助资金”为契机,抛砖引玉,吸引商业贷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等“额外收获”。在“互助资金”的推动下,全县37个试点村已有近19.6万亩土地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同时,还探索出了扶贫新机制,互助资金利用扶贫资金对有生产能力的特困户进行赠股,对贫困户进行配股,区分贫困程度,实现了扶真贫、同发展的目的。解决了精准扶贫的难题,把一些没人组合的贫困户编入互助组织之中,以经济利益为纽带,通过组借、组还,能人管理,保证生产投入和贷款归还,解决了扶贫资金扶真贫的难题。把财政扶贫资金与农民闲散资金结合在一起,通过利益调节,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管理工作,确保了互助资金使用效益的发挥,推动了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