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县努力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21日 阅读:
贵州省林业厅
黎平县地处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分水岭地带,生态区位十分重要,是国家退耕还林工程试点示范县。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县共完成退耕地造林8.25万亩,荒山造林9.8万亩,向退耕农户兑现粮食补助2175万公斤,现金补助436万元,粮食拆现金兑现1642.5万元,使全县356个村2.1万农户直接受益。退耕还林是一项系统工程,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黎平县从退耕还林伊始,就十分注重涉农项目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配套。县委、政府将“五结合”工作分解落实到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定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农办、计划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扶贫局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分工合作,认真落实“五个结合”的各项措施,有力地保障了退耕还林成果,实现了国家生态效益与农民经济利益的有机统一,初步走出了一条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共赢之路。
一、坚持退耕还林工程与基本农田建设相结合,实现耕退粮增
农田基本建设是粮食稳产高产的物质基础。黎平县在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将农田基本建设作为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其目的是弥补退耕还林坡耕地减少后对农业粮食产量的影响。一是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2000年至今,全县共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实施农田基本建设86564亩(其中坡改梯26511亩),新增灌溉面积10200亩,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44048亩,低产田改造5805亩,新开垦耕地3000亩,建设小水窖184个、蓄水容积4390立方米。二是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2004年全县共推广水稻两段育秧13万亩,水稻旱育浅栽技术8万亩,玉米育苗移栽技术2万亩。三是扩大秋冬种的种植面积。退耕还林后,农民在相对减少的耕地上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科学管理、精耕细作,做到四季耕种、冬田不荒,全县年秋冬种面积在15万亩以上,较实施退耕还林前有所增加。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黎平县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后,粮食产量不但不减,而且稳中有增。1999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14.37万吨、油料作物产量6324吨,到200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36万吨、油料作物产量达到7950吨,分别比1999年增长6.9%和25.7%。
二、坚持退耕还林与农村能源建设相结合,保护生态建设成果
大力发展以沼气为主的农村能源建设是降低森林资源消耗,保护和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有效途径。为此,黎平县坚持将农村能源建设与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发展农村家用沼气。在退耕还林工程区按照“以点示范、沼气扶贫、重点突出”的布局原则,大力推广实施“林-草-畜-气”四位一体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退耕还林模式。2000年以来,已建设农村沼气池14330座,涉及全县25个乡镇256个村71650人,使1.4万余户告别了以烧柴为主的历史,仅此一项年减少木材消耗约7万立方米。通过沼气建设,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也为退耕还林地和农作物提供了优质有机肥料(沼液)。高屯镇的秧南村是个典型的缺柴村寨,全村共283户,退耕还林459亩后,全村建起了130口沼气池,不但3000多亩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而且通过对退耕还茶地进行沼液施肥,使一般4年后方可见效的茶叶,在第3年就采茶见效,当年实现亩产值800元。二是大力推广节柴灶。工程建设以来全县共建节柴灶2.4万座,安装太阳能热水器1000余座,每年可减少木材消耗约5万立方米。三是大力营建薪炭林。在退耕还林荒山造林中,积极引导农民在商品林区营造薪炭林,解决农村能源耗材。据统计,全县共营建薪炭能源林1.8万亩,8年后可解决8000户农户的烧柴问题。四是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全县引资修建小水电站8座、装机容量达5535千瓦,同时认真落实电能城乡同价政策,切实降低农村电价,提倡农村用电节柴,促进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据统计,通过推广沼气、节材灶、利用太阳能、电能等,全县每年可减少木材消耗12万立方米以上,有效地保护了生态建设成效。
三、坚持退耕还林与富余劳动力转移及生态移民相结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为进一步提高退耕还林区的生态质量,确保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黎平县加大了退耕还林工程区生态移民和劳务转移的工作力度。一是对坐落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的村、组、农户实施生态移民,将村民转移到条件较好的城镇郊区生产生活,对原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荒山荒地实施人工造林、水土流失严重地段实行封山禁牧。2000年以来,共实施生态移民521户、2542人,涉及全县17个乡镇39个村。生态移民后在原耕地实施耕地还林3525亩、实施荒山造林6438亩、封山禁牧9563 亩,使生态脆弱区得到休养生息,生态质量得到提高。二是积极拓展退耕还林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主要是利用当地资源优势,以产业发展为拉动,实现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德凤镇朴洞村实施耕地还林565.6亩,人均退耕面积0.5亩,为搞好退耕后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县扶贫局引进外资,发展民族刺绣工艺产品,仅此一项就使该村年收入增加30万元,人均增收150元;以“侗乡春雀舌茶”优质品牌为依托,大力发展名优茶叶基地和茶叶精深加工,全县已实施退耕还茶1.4万亩,每年可解决劳动力就业6000人;通过森泰实业有限公司的松脂产业带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1万余人,实现年收入800多万元。三是对实施退耕还林后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行劳动力输出,2004年黎平县劳动力输出7.8万人次,是2000年退耕还林前的3倍,年实现收入2.44亿元。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强了农民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四、坚持退耕还林与封育禁牧相结合,促进生态质量整体提高
为提高退耕还林生态建设质量,黎平县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封育禁牧相结合,具体做法:一是对退耕还林地封育禁牧加强管护。黎平县自2000年以来,共实施退耕还林、天保及防护林工程等建设累计38万亩,其中退耕还林工程封山禁牧育林18.05万亩。二是加快发展种草养畜。近年来,黎平县先后出台了《黎平县黄牛产业化经营实施方案》、《黎平县发展畜牧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关于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力扶持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黎平县发展种草养牛产业的奖励办法》等一系列鼓励种草养畜的相关政策,把种草养畜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一个支柱产业来抓,每年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作为发展畜牧业的奖金和贷款贴息。2004年,全县共发展皇竹草、黑麦草等优质畜草3.69万亩,种草农户达6685户,其中4629户实现草畜结合,新增养牛1.3万头,出栏845头。龙额乡武装部干部陆再贤种植皇竹草27亩,养牛24头,羊12只,年均增收3500元;农业局职工沈海津,种植皇竹草80亩,养牛80多头,年均增收10000元。这些大户养殖规模大,种养水平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种草养畜、舍饲圈养,改变了群众过去放养的习惯,大大增加了农村有机肥总量,通过施用有机肥进一步改善了耕地的肥力和土壤结构,有效地提高了耕地质量,促进了粮食高产稳产。同时使新造林地和幼林地得到了有效保护,林地、牧地得到休养生息,保障了生态建设成果。
五、坚持退耕还林与后续产业建设相结合,促进农民增收
黎平县根据林业产业发展需要,以退耕还林为契机,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一材多用和生态、经济兼用的优良乡土树种,加快建设产业基地,发展壮大黎平县特色林业后续产业。
一是科学设计林种、树种。在退耕还林工程中,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生态林比例必须达到80%以上的规定,根据黎平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尽量选择一材多用和生态经济兼用的优良乡土树种,科学设计和营造生态林。全县生态林达17.25万亩,占退耕还林总面积的95.5%。其中营造龙井43号、福鼎大白等优质茶叶基地1.4万亩,楠竹笋材两用林6万亩,板栗、油茶、野生山核桃等干果林0.7万亩,马尾松脂材两用林4万亩,传统优良杉木林3万亩,鹅掌楸、银杏等优良乡土阔叶用材林1.8万亩。在生态林中混交林比例达60%以上,有效提高了森林的生态防护效能和生物多样性,确保了国家生态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兼顾了经济效益的发挥,为林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增强了后劲。另一方面,适度发展经济林,解决农民生计问题。在立地条件好、交通方便的退耕还林地块,积极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发展名优经济林,全县退耕还林共营造优质梨、枇杷等经济林木0.8万亩,占退耕还林总面积的4.5%,这些经济林木可以在短期内使农民增加部分收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退耕后经济减收的生活困难。据调查,黎平县2000年营造,现已补助到期的经济林共有2470亩,90%以上都已经产生了经济效益。
二是科学设计退耕还林治理模式,促进农民增收。为使退耕农民能够在短期内实现增收,该县结合实际,大力推广生态经济型还林治理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有:岩洞、九潮林下套种多年生黄花、薇菜经济作物的“林—菜”模式;九潮、高屯林下套种牧草,利用牧草养畜,发展农村沼气的“林—草—畜—气”四位一体模式;大稼、尚重、龙额、水口、地坪、雷洞等鹅掌楸×厚朴和楠竹×罗汉果的“林—药”模式;“竹×桤木”天然施肥模式以及“栽乔(针或阔)抚幼留灌草”的荒山混交造林模式。这些治理模式生态经济两兼顾,既改善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农民增收,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避免了林粮套种,较好地解决国家生态目标和农民经济利益的矛盾,得到农民的积极拥护,取得了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岩洞、九潮镇的“林—菜”模式在当年就实现收入2.5万元;龙额、水口、地坪、雷洞的“林—药”模式每亩年均收入已达2000—3000元。
三是大力扶持和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后续产业发展。龙头企业是林业产业化建设中连接市场与基地、农户的桥梁和纽带,是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黎平县在退耕还林实施中,大力扶持有潜力的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拉动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如黎平县对退耕还茶营建的1.4万亩基地,通过引进和扶持龙头企业,普遍实行了林业部门统一规划、退耕农户负责栽种、公司大户承包经营销售、效益公司农户再分配的经营模式和运行机制,确保了生态优质茶建设质量、效益和规模,树立了“侗乡春雀舌茶”品牌,做大做强了黎平县茶叶产业。通过实施退耕还茶,全县农户受益1.2万人,人均年增收500元以上。
四是退耕还林与旅游开发相结合,促进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为拉动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的发展,结合旅游兴县战略的实施,重点对八舟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沿线、黎平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开发区及侗寨肇兴、地扪等民族风情旅游区周边的坡耕地实施了退耕还林,同时积极配合“绿色通道”建设,把省道、县道及旅游景区公路等重要公路沿线的坡耕地列入退耕还林重点,既改善了生态景观,又促进了旅游开发。2004年,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9.4万人次,其中国外游客1.2万人次,实现综合旅游收入4904万元,2005年上半年全县已接待中外游客18.4万人次,实现综合旅游收入3175万元。旅游业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旅游业的发展又带动了交通运输、餐饮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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