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飞
大量研究表明:农业科技投入与农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均衡关系。近年来,我国种子企业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科技投入。但种子企业的科技投入对促进创新能力的作用还没有达到最优,二者之间还没有形成协调互动的反馈机制。形成这样的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种子研发投入长期偏低且缺乏可持续性的增长;受体制机制影响,科研成果转化率较低等等,由此导致了科技投入在总量、结构和效益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严重制约着种子研发水平提升,同时也影响着种企的快速发展。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制定有关种子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时,应始终强调对种子龙头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与激励。具体来讲,有以下三点尤其要引起重视,力求避免。
种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能“一投了事”,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对于国际种业跨国巨头来说,科技创新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科学研究,一是试验应用发展。科学研究是试验发展的基础,试验发展促进基础科学研究,二者相辅相成。而对于我国当前来讲,限于种业发展阶段,我国种子企业在进行科技创新时,研究经费的分配往往出现“一头轻,一头重”,即重视试验应用发展,轻视基础科学研究,基础科学研究部分在研究经费中的占比不高。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与基础科学研究周期过长有直接关系,而理性的企业主体往往过多考虑短期行为,从而出现“轻基础,重应用”的投资比例。如果种子企业要走出去,做大做强,打造世界级种业航母,种子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就必须调整研发投入结构,逐步提高基础研究的经费比例,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种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能“闭门造车”,既要瞄准科技前沿,又要加强协同创新。近年来,由于我国种业科技标准与国外存在一定差距,导致与国外种子质量差别较大,高端市场失守,也造成种苗生长势弱,抗病虫能力低,迫使农民不得不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因此,种子企业技术创新的方向,要从中低端种子产品逐步调整向高技术含量、高性能、高附加值的高端种子产品,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不断提高科技标准,才能提高种子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要加强创新协同制度,注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协同创新将减少企业因科技投入带来的风险,也有利于技术集成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种业内部兼并,或引进实力较强的产业资本,推进全产业链整合,加快出现我国种业领域的跨国公司。
种子企业加大科技投入不能成为“独角戏”,既要发挥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又不能忽视政府科技投入的导向性作用。在投资责任方面,考虑到种业的基础性与公益性,政府对种业的科技投资应与企业适度分工,即企业应主要投向那些投资周期短、回报率高的应用研究领域;政府资金应更多地投向基础研究领域。在投资方式方面,种子企业除了加大对科技项目的投资外,还应主动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加强企业研发人才的培养。政府可以通过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形式,加大财政对种子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减小企业研发成本,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此外,政府还应推动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等;通过引导科技中介网络,完善信息平台服务;加快构建风险科技基金等新兴投资途径,为种子企业自主创新提供助力。
“科技兴农,良种先行”,对我国种子企业而言,应对困难与挑战的唯一途径就是做大做强自身,加快推进现代种业的发展。因此,应该增加种业发展的定力,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瞄准国际前沿,实现种业的跨越式发展,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