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四制”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彰显成效
来源:种子网 2005年11月24日 阅读:
铜仁
一是项目法人制。明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建设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为业主单位,主任为项目法人代表,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的建设质量终身负责。二是项目招投标制。所有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招投标项目均由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主持。三是项目建设监理制。所有农发工程项目都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按照有关规程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项目合同管理制。投标工程根据投标文件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业主和施工队伍均按合同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目前,该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已投入财政资金891万元,自筹资金325万元,改造中低产田土2.93万亩,共增加改善灌面2.58万亩,改善除涝面积0.4万亩;实施排洪渠系工程11公里,兴修小型建筑物29座,建设机耕道17.12公里,减少旱地面积0.54万亩,新增机耕面积1.2万亩,增加节水灌溉面积0.15万亩,增加农机动力10257.8千瓦;增加节水林地面积4.93万亩,使项目区的森林覆盖率由1996年的20.3%提高到25%,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初步实现了生态综合治理。新增粮食426万公斤,油料133.94万公斤,新增农业总产值748.75万元,2004年项目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777元,比开发前1341元净增436元,人均高出非项目区625元,比项目区开发前高529元。项目区新增粮食1431万公斤、油菜籽458万公斤,新增农业总产值2592万元。
来源:铜仁地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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