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热科院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及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农种发〔2016〕2号,简称《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改革试点组织工作,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拟于7月22日举办改革工作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解读《意见》主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介绍改革试点单位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分类管理等具体做法成效及制度性成果,以及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情况,组织改革试点相关问题交流等。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子管理机构负责同志;省级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权益改革牵头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中国农业大学(含试点单位)、中国农科院(含试点单位)、中国热科院有关牵头部门或处室负责同志;其他有关同志(人员分配参见附件1)。
三、时间地点
时间:7月21日报到,22日培训,培训时间1天。
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霍营,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见附件3)。
四、其他事宜
培训期间参训代表食宿费用由我部统一安排解决。各省(区、市)要严格控制参训人员,请各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做好本省参训学员组织工作。请于7月20日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回执(见附件2)发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训人员自行前往。
联系人: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汪明 王玉婷
电话:010-81703388,15810185996,13269573601
邮箱:nybflpx2007@126.com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杨楠 储玉军
电话:010-59193236 59192802,传真:010-59191620
邮箱:zzjzyfzc@agri.gov.cn
附件:1.有关省(区、市)及改革单位参训名额分配表
2.参训人员回执
3.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具体位置及乘车路线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