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认定北京市等157个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场)为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与前两批示范区已认定的部分重合县市合并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总数达到283个。
据了解,农业部在已认定两批示范区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启动并开展了第三批示范区申报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和各示范区人民政府要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当前强基础,着眼长远促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示范引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建设。
通知指出,农业部将按照“奖优罚劣、动态管理、能进能退”的要求,加强示范区建设监测评价和管理工作。本次认定为市级示范区的有关市,其所辖原有县级示范区自动并入新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