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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农业质量年,四川农业要开展这“八大行动”
来源:川报观察   2018年03月06日   阅读:

  川报观察记者 李淼

  当前,四川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同全国一样进入了新时代,发展方式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政策导向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必须实现工作导向重大转变和工作重心重大调整,全面推进质量兴农。

  日前,农业部已将2018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

  四川如何扎实推动农业质量年?3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农业厅了解到,《四川省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八大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已由该厅印发,将扎实开展生产标准化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产地环境净化、农业品牌提升、质量兴农科技支撑、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等“八大行动”。

  “开展农业质量年工作是全面推进质量兴农的重大举措,借此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共同推进我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四川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加强质量兴农考核评价管理,推动将质量兴农关键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

  A、生产标准化推进行动

  >>看目标:新制修订省级农业地方标准30项。创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200万亩、现代经济作物产业标准化基地200万亩、果菜茶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区3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个、部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00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生猪屠宰标准化厂5个,在10个畜禽养殖场开展兽用抗生菌药减量使用示范创建。

  >>看重点任务:

  抓紧构建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健全重点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储藏运输、质量追溯、包装标识等农业地方标准,支持市县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技术规程。

  扎实推进粮油高产高效、菜果茶绿色高质高效、稻渔综合种养、生猪屠宰标准化、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等示范创建,大力推广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绿色防控和健康养殖技术标准,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制度。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强宣传培训,将技术标准要求落实在田间地头、圈舍鱼塘。

  现代农业示范市县、现代农业畜牧业重点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率先实现标准化生产。

  B、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

  >>看目标:

  全面掌握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看重点任务:

  全年省级监测样品量达到2.8万个以上。抽检全省144个县种养殖基地、屠宰场(厂)和市场的5大类产品120个品种114项参数。

  扎实做好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积极推进国家追溯平台与省级追溯平台对接融合。率先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三品一标”规模主体实施追溯管理,新增1000家生产经营主体、1800个产品入驻省级追溯平台,生猪追溯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牛羊、禽类、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追溯覆盖面。

  新验收质检体系项目21个,新认证质检机构20家,新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化服务站150个。

  C、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

  >>看目标:

  重点聚焦农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实现重点监管主体现场检查率100%,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率100%,重大案件查处率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100%,严防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看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四川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修订,启动修订《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的前期调研。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水产品“三鱼两药”七大专项整治行动。

  对投诉举报、巡查检查、检验检测等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违法必查、查必到底。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按照“有编委批准的正式机构,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执法队伍,有与执法相适应的执法手段,有完善的执法制度,有明显的执法效果”的“五有”标准,加强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将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D、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行动

  >>看目标:

  完成第二批1个市11个县(市、区)创建试点单位省级考评,创建试点单位主要农产品省级监测合格率98%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70%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看重点任务: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财政预算。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达到“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的要求。、推进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

  全面落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责任,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建立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

  E、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看目标:

  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持续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保持化肥农药“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6%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8%以上,草原牲畜超载率控制在9%以内。

  >>看重点任务:

  创建2个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取在6个县开展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在10个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新建沼气工程202处,建设以沼气工程为纽带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50处,在民族地区新建户用沼气池2200口。

  在5个柑橘县、3个茶叶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逐步扩大到名特优新水果产区;在12个县实施果菜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试点,在50个县成片建立水稻等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200万亩以上;在20个粮经作物主产区整建制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试点。

  指导市县启动建设一批跨区域、跨流域、涵盖农业面源污染全要素的综合防治示范区(片)。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力争年底前查明耕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实施退牧(退耕)还草工程,全面推行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改良和治理退化草地1300万亩(次),全省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4.8%以上,全省草原牲畜超载率控制在9%以内。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

  F、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看目标:

  着力培育“川系”种猪品牌,“芙思塔”“诗芮”等鱼子酱品牌,“天府龙芽”“四川泡菜”等省级区域品牌。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450个,登记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5个,向社会公开推介10个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5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

  >>看重点任务:

  深入实施品牌建设“孵化、提升、创新、整合和信息”五大工程,不断培育和壮大“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农产品品牌体系。

  向社会公开推介第二批10个优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50个优质品牌农产品。主办“我的品牌我推介”为主题的厅、市(州)长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推进知名品牌产品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食堂。

  指导成都市开展农业品牌目录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品牌农产品的动态监管。参与建设产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G、质量兴农科技支撑行动

  >>看目标:

  集成与示范绿色高效技术模式8套,绿色高效安全先进适用技术40项;选育优质生态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审定品种50个;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蔬菜、果树等每类作物育成1-2个绿色新品种,培育优质牧草品种1个。

  >>看重点任务:

  示范推广水稻、小麦、玉米优质高效绿色发展技术、农作物化肥农药减施技术、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果(菜、茶)沼畜循环农业技术、农产品产地污染修复技术等8套综合技术模式。

  完成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审定品种50个,其中优质品种9个,特色品种5个。力争年底前推荐审定2个镉低积累水稻品种。探索水稻直播品种试验。加强川藏黑猪、天府肉猪、蜀宣花牛、南江黄羊等优质畜推广,主要畜禽良种率提高10个百分点。

  以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

  H、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看目标:

  2018年新培育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50个、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300家,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万人。

  >>看重点任务:

  以青年农场主计划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为重点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认定一批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示范市和示范县。全年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1000人。

  引导农户发展适度经营规模的家庭农场,推行名录管理,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

  推行财政扶持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开展动态监测。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做大做强。出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将农业质量作为各级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重点内容,推进产、储、运、销全链条可追溯。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承担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继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探索创新农业社会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