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株洲市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项目4个中标企业,与8个有结构调整任务的县市区农业局订了产需合作协议。“结构调整,种苗先行”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
株洲市高度重视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项目,市农委明确指出,项目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招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省农委要求实施。经企业申请,县市区农业局初审,市农委相关科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茶陵蓝天种业有限公司、攸县地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醴陵新金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株洲县百益佳农林综合开发公司等四家企业为项目中标单位。
市农委副主任兼结构调整办主任胡湘生主持合作签约活动,要求种业企业要树立责任意识,认真搞好种植结构调整改种作物的品种引进、筛选和示范工作;要树立质量意识,严格按规程抓好种子种苗的繁殖,确保优质、优价供应种子种苗;要树立诚信意识,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对用户讲求诚信,确保所供种子种苗优良、售后服务一流。同时要求农业部门、种苗企业明确各自责任,科学研判市场,确定主培作物品种,培育区域性特色种苗企业,打造种植结构调整亮点,实现小作物,大市场,高效益的预期目标。
会议还讨论了《株洲市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种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种子种苗项目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