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东方蜜”的种子,种下后却长出了“西州蜜”,先前,三门浦坝港的部分农户遇到了种子不对苗的“事故”,近日,在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坝港分局的调解下,涉及该事件的80余位农户,赔偿总金额达785500元的涉农消费投诉得到了圆满解决。
金良志就是其中一位农户,拥有22亩土地的他,去年年底买了50多包种子,本指望着今年能有个好收成,谁成想出了这么个“乌龙”。
农户金良志:“买来后种下去不知道的,等大起来了才知道,瓜这么大的时候,它是长长的,黑的,但是那种东方蜜瓜,种是圆的,青的,看看不对,后来就把经销商叫来。”
发现种子不对,金良志就组织了其他农户想一起去要求赔偿,挽回损失。但是几经周旋都未能有结果,最后他们来到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坝港分局进行了投诉。
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浦坝港分局执法人员陈波:“那时候厂商也刚好在这边,了解情况以后我们就马上跟厂商经销商取得联系,让他们聚到一起先确认一下到底是什么情况,经过三方确认以后发现这个主要责任是在厂商那边,厂商在种子制作过程,中不小心掺入了西州蜜的瓜种,所以导致出苗以后瓜种掺了西州蜜的瓜苗,另外的话作为经销商,在卖种子的过程中没有做好验货制度,对种子的一些相关情况没有做好切实的了解,所以他在这件事,当中也存在部分的责任 。”
经调解,根据责任的主要大小,最后,由新疆种苗公司全额退还种子款167500元,额外赔偿518000元给农户,浦坝港当地三家种子经营户共赔偿农户100000元,赔偿总金额为785500元。
农户金良志:“我们自己这帮人谈不拢,后来找到市场管理局那里,他们最后帮我们谈好,也是非常感谢他们。”
老百姓碰到类似的情况,切身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