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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的挑战与政策应对
来源:   2024年05月23日   阅读:

2024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生物育种是种业创新的核心,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是促进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本文根据目前现状分析了我国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应对的政策建议,仅代表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现状描述
(一)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已由试点转入示范阶段。在 2023 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要加快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在云南、内蒙古、吉林、河北、四川等 5 个省份开展转基因作物产业化应用试点。试点结果表明,转基因玉米大豆抗虫耐除草剂性状表现突出,对草地贪夜蛾等鳞翅目害虫的防治效果在 90%以上,除草效果在 95%以上;转基因玉米大豆相比其对应的受体品种可增产 5.6%-11.6%。试点达到预期目标,为开展大规模转基因作物种植奠定了基础。

(二)生物育种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体系初步建立。我国已经成为继美国之后第 2 个生物育种研发大国,以先正达中国集团、隆平高科、大北农等公司为代表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体系已经形成,并与国家农作物种业创新体系相互嵌套,涵盖基础研究、新技术开发、品种选育、遗传改良、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数据分析和决策支持以及产业化应用等多个环节,且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态势日趋明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逐渐实现深度融合。

(三)基本建立了转基因作物常规化种植管理制度体系,2023 年 12 月 7 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一批审定通过的 51 个转基因玉米和大豆品种,意味着转基因玉米、大豆的商业化种植的壁垒已经从政策层面被完全打通。转基因安全评价、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农业植物品种命名等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等不断修改完善,为生物育种产业化迈出更坚实的一步保驾护航。

二、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生物育种产业化在育种、推广等方面依然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主要如下:

(一)性状公司转化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尚有待提高。从性状研发方面来看,全球农业生物技术核心专利 70%被美国控制,国内抗虫、耐除草剂基因大多是在国外已有种类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或融合,对外依存度较高,新基因的挖掘程度不够。例如作为国内转基因育种技术引领者的大北农公司,已育成并通过审批的 4 个转基因玉米转化体,分别具有抗鳞翅目害虫性状、耐草甘(铵)膦性状,或兼具两种性状,虽已取得巨大进展,但具有多种优势性状的转化体依然偏少。相比之下,早在 10 年前,孟山都、杜邦等公司便已经研发出兼具抗鳞翅目、鞘翅目害虫、耐草甘膦和草铵膦性状的转化体,甚至有些转化体还具有耐旱、耐多种除草剂性状。

(二)转基因品种选育周期长,易落后于市场,竞争力不足,农民为了规避风险、减少损失,通常会选择市场上的主推品种,因此主推品种对应的转基因品种往往更易被农户接受。从 2023 年东北地区试点经验来看,存在农民对部分转基因品种接受程度不高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目前我国种子市场更新迭代速度快,特别是玉米主推品种每 3 年左右便进行一次更新,而转基因品种选育周期更长,新品种上市时有可能已经落后于市场。

当前市场上更多的种子公司采用回交转育的方式形成转基因品种,首先要向性状公司取得获批安全证书的转基因材料,拿到材料后进行杂交和回交,将转基因性状转育到自己的主推受体品种中,这个过程需要额外两到三年的时间。当转基因品种通过审定并上市时,往往其受体品种已经被新的常规品种超越,产量落后于市场更新迭代速度,不再是市场主推品种,从而失去或降低了产业化利用的价值。

(三)农户种植地块分散,影响转基因品种的推广成效,我国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当前仍是小农户,种植规模小、面积分散,为转基因品种的推广成效打了折扣。

一是种植转基因品种相对非转基因品种的节本增效优势不明显,弱化了农户对新品种综合性状和配套技术的认知。草甘膦除草剂的施用易对周边非转基因品种产生药害,小农户喷施草甘膦的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无法应用无人机等机械化操作,部分小农户甚至不具备喷施草甘膦的条件,转基因品种的耐草甘膦除草剂性状优势难以发挥。

二是影响小农户收益,打击种植转基因品种的积极性。分散的小农户不具备市场议价能力,在转基因种子偏贵、节本增效优势不明显,且转基因玉米大豆与常规玉米大豆的市场收购价格一致的情况下,有可能减少农户收益。

(四)社会公众对生物育种的认知和接受程度有待提高,能否获得社会公众对生物育种产品的认可是影响其能否迅速推广应用的重要因素。以转基因技术为例,即便在政策层面鼓励其发展,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与政策导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对于农民而言,种子大多依靠经验选择,即使转基因育种技术已经成熟,由于缺少相应的了解仍会谨慎选择,担心预期经济收益能否实现、是否有其他生物风险问题出现。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宣传科普力度不足和社会舆论的影响,仍有相当大部分的人对转基因食品的认知还停留在“会改变人类基因”、“含有毒成分”上,如具有抗病性状的转基因植物内含有病毒基因、具有抗虫性状的残留抗虫毒素等,担心如果制成食品被人食用,则可能危害人体的健康。

三、政策建议
(一)培育壮大生物育种龙头企业,整合创新链和产业链
一是统筹全国产学研创新资源,提升生物育种研发企业的创新能力。发挥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优势,强化种质资源鉴定与基因挖掘,为企业研发和推广做好公益性科研服务。在政策上适度加大对研发公司在融资、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以财政补贴、技术扶持等形式降低企业开展研发工作的难度,建立基础研究与技术推广相结合、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二是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进行全产业链整合。生物技术性状和优异种植资源构成的新品种将成为具有种业竞争力产品的必备要素,支持龙头企业整合种业资源,加强覆盖性状研发、品种选育的集团式协同创新,并打造集种耕管收储加销全链条的现代生物种企,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充分迎合市场需求,加快转基因品种的选育速度
一是加强形状公司和种子公司之间的交流对接。通过加强双方信息和技术交流,使种子公司能够更高效地选取适合自己受体品种的转化体,避免品种与性状互作影响优良性状表达,从而减少实验次数,降低筛选成本,加快转基因品种的培育。同时,尽快研发一批具有多种害虫抗性、耐多种除草剂、高品质、抗旱的重大品种,使转基因品种即便在受体品种已经落后于市场的情况下,由于具备多种优良性状,依然能够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二是鼓励种子公司直接选育转基因新品种。不仅限于采取将转基因性状和受体品种进行回交转育的方式,而是在育种过程中,选取产量性状具有超高表现的育种材料,直接转入转化体,形成转基因新品种。使这一新的转基因品种甫一上市便能够迎合市场需求,具有较高的市场潜力。但这一过程可能难度大,对技术操作要求高,要提前研判技术挑战和困难,同时要加大品种审定环节的监测力度,严格把控种子供应链的转基因安全管理。

(三)探索与生物育种产业化相适应的土地流转制度,通过土地流转,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小农户种植规模小、面积分散所带来的技术应用和管理难度,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转基因品种的应用效果。实践中还需积极探索契合生物育种产业化的土地流转制度和新型社会化服务,例如吉林省德惠市转基因品种铁391K 的经销商在经营合作社的基础,391K 的经销商在经营合作社的基础。

上推行土地全程托管,提高了其转基因品种的种植面积。通过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组织形式,一方面降低农户个体承担的生产风险和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可以将分散的小农户土地整合成大面积的种植区域,实现规模化的种植和管理。

(四)加快生物育种科学普及,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生物育种产业化不仅仅存在技术问题,也存在社会舆论问题。通过科普类文章以及媒体平台客观公正的宣传,向大众普及有关生物育种重要性和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知识,引导科学的舆论导向,为中国生物育种技术的发展与产业化应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虽然转基因的舆论氛围持续向好,但是舆论环境仍然复杂,仍有极少数人恶意攻击抹黑转基因。因此,应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全方位和全媒体的科普宣传。同时,培养一支懂科学会科普的专家队伍,利用微博、微信、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宣传,扩大科普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公众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来源:南北学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