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结束的福建省农村工作会议上了解,从2005年起,福建省将全面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业快速发展。
福建省政府还决定,对困难乡村的工作经费给予适当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对村级农民技术员由省、市、县财政给予津贴补助,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等政策。
据福建省财政厅统计,近年来福建农民通过税改减负25亿元,2004年该省各级财政支持“三农”支出120.9亿元,是福建省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财政对“三农”投入最多的一年。
由于省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大,2004年福建农村和农业经济都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预计可达782.8亿元,增长4.3%;农民收入突破4000元,达4080元,增长9.3%;粮食生产扭转了多年徘徊的局面,总产量达736万吨,增长3.33%,是1998年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据悉,2005年福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粮食自给率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