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方秀)12月18日,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好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昆森、副省长赵树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需要,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还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更是实施农业东向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事关农村长远发展大计的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把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处理好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关系;要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要坚持多元化,多渠道发展方针,处理好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还要坚持市场经营原则,处理好农民自我发展与政府推动的关系。此外,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目标和重点,完善运行机制,提高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扶持,搞好服务,积极营造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