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2日,上海消费者朱燕翎状告上海雀巢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一案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是朱燕翎再次对雀巢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提起诉讼。
朱燕翎要求雀巢公司退一赔一
2003年8月1日,朱燕翎在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上海雀巢有限公司生产的雀巢巧伴伴一袋,后得知该袋雀巢巧伴伴含有转基因成分。朱燕翎认为,上海雀巢有限公司明知雀巢巧伴伴含有转基因成分,可能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应作出明确的警示并将产品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但上海雀巢有限公司故意隐瞒产品真实情况,不仅未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以标注、说明,而且该公司在中国媒体所做的任何广告也未表明该产品含有转基因成分,原告轻信了上海雀巢有限公司的该产品外包装及广告,购买了该产品,导致原告权益受损。根据《消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要求上海雀巢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退一赔一。
根据包括中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在加拿大共同签署的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公约规定,消费者拥有对转基因产品的知情权。《民法通则》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因此,国际条约在我国民事法律活动中具有最终适用权。
朱燕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瑞士雀巢产品有限公司既是雀巢商标的所有者,也是本袋雀巢产品的生产者,已在欧洲范围内承诺不制造、销售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雀巢产品,不生产含转基因成分的雀巢产品已经成为雀巢公司在欧洲商业活动的国际惯例。作为中国消费者,针对雀巢公司不平等的、歧视性的国际国内双重政策,要求被告在其提供的商品上注明含有转基因成分,这是合理合法的要求,也是一个非常低的法律诉求。
雀巢巧伴伴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为确定雀巢巧伴伴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上海虹口区法院应原被告要求,请中国检科院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对该产品进行检测,所得出的鉴定结果认为该产品不含有转基因成分。但是,朱燕翎对结论持有疑义,认为检测方法非国际通用,遂向法院提出重新委托有关权威机构进行鉴定。此后,朱燕翎及其律师便向德国基因时代检测实验室中国区业务总监吴章祝先生求助,并得到其实验室的检测报告。该报告显示,本案同一批次同一生产日期生产的雀巢巧伴伴检测结果含有转基因成分。
原告律师吴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在中国检科院动植物检疫实验所出示的鉴定报告中,并未检测出转基因成分,但该院使用的以ctab法提取样品dna,以实时荧光pcr法检测食品中的转基因成分的方法是错误的,也是不被国际标准认可的。国际上有专门针对食品和各种大宗产品的不同pcr检测方法,而这些方法很多都是由德国基因时代实验室所发明和制定的。原告将本案争议产品送交德国基因时代实验室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雀巢巧伴伴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目前我国转基因的检测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存在差距 ,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在今年苏丹红事件时,我国政府直接采用了欧盟标准。至今转基因的检测还没有国家标准,只有17项行业推荐标准,而推荐标准不具有普遍强制执行力。因此,雀巢产品适用国际先进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先例。
雀巢公司是否涉嫌欺诈
上海雀巢有限公司辩称,雀巢巧伴伴是该公司直接从巴西进口而分装的,雀巢巧伴伴是进口产品,而不是由其制造的产品。吴冬认为,按照《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雀巢有限公司应当对其产品的分装情况、产品的来源国或原产国加以明确的标注。但是,雀巢公司明知其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雀巢巧伴伴产品是从巴西分装的,即该产品实属进口产品,但是却未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以标注,反而声称该产品系其制造,该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中国检科院动植物检疫实验所提供的检测报告并没有说雀巢巧伴伴不含有转基因成分,而是说来样未检测出转基因成分。”吴冬强调, 因为雀巢公司使用了转基因原料,即使最终产品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雀巢公司也应进行标注。根据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
根据《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按照《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要求:“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国”。因此,中国不能作为雀巢巧伴伴的原产国,上海雀巢有限公司必须明确标注雀巢巧伴伴的原产国。
吴冬特别强调,雀巢公司向欧洲消费者承诺不使用转基因产品,而不向亚洲国家消费者作出承诺,显然是歧视性的双重标准,因为欧盟并未禁止生产、销售转基因食品,仅仅是要求进行标识而已,雀巢公司应一视同仁对待各国消费者。转基因大豆的价格要比非转基因大豆便宜20%至30%,但雀巢公司却并没有因此而让中国消费者得到任何优惠。目前科学研究已证实,转基因产品并不会比非转基因产品有任何营养、口味、品质上的提升,也就是对消费者而言没有任何好处,仅仅是其价格便宜,但雀巢公司也没有因此而降低其雀巢巧伴伴的价格。因此,中国消费者没有从雀巢转基因产品中得到任何好处。
中国消费者报